华东师范大学国际汉语文化学院2024年 国际中文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发布时间:2024-03-21浏览次数:22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按照上级关于复试录取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并加强对全院复试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全面管理;下设复试小组,负责具体的复试实施环节,确保复试工作顺利开展。

三、复试分数线与复试名单

我院国际中文教育硕士专业一志愿复试分数线学校已统一公布,复试名单见本页附件。达到本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即可参加复试,择优录取。

本专业不接受调剂。

四、复试方式和时间

复试方式:采用现场复试方式。

复试时间:本专业复试工作拟于3月26日周二进行。

复试安排:详见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s://yjszs-ks.ecnu.edu.cn/logon)复试通知内容。

五、资格审查

1.复试前,我院将对参加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2.请考生于3月24日2400通过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s://yjszs-ks.ecnu.edu.cn/logon)确认是否参加复试,同时签订、上传《诚信复试承诺书》并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材料包括:

1)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港澳台地区考生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2)学籍、学历认证报告:①应届毕业生提供从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②往届毕业生提供从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④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⑤2023年10月现场(网上)确认时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或网络教育考生,如此时已经取得本科毕业证书,需交验本科毕业证书扫描件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六、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

复试将主要对考生进行以下两方面的考核,总成绩500分:

1.综合能力考核(包含专业知识、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学习能力、表达能力、创新能力、研究潜力等综合素质考查),占复试总成绩的80%,满分400分,低于240分为不合格。

2.外语能力考核,占复试总成绩的20%,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

3.复试过程中还将组织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复试和后续政审两个阶段的考核。本项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成绩总分为500分,低于300分或有单项成绩不合格为复试不合格。

5.初试复试总成绩=初试成绩×0.5+复试成绩×0.5

七、复试结果与拟录取名单确定

1.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对于一志愿的考生,将根据初试复试总成绩进行排序,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3.拟录取名单经审核通过后,由学校统一在网站上公示、公布。考生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查看复试结果。

八、招生体检和复查

我校招生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即在新生报到后的3个月新生复查期间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或作相应处理。

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还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研究生新生进行全面复查,主要复查初试和复试全过程(含提交的所有资格审核材料等)。一旦出现复查不合格,如考生学籍学历与初试前、复试时提交不一致,或在初试和复试中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将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信息公开

学校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强化社会监督,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上对复试分数线、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

院系联系方式:

孙老师,电话:62609784,邮箱:xxsun@chinese.ecnu.edu.cn

院系复试录取工作监督、投诉联系方式:

国际汉语文化学院,电话:62232941,电子邮箱:zwang@mail.ecnu.edu.cn

十、其他

本方案经国际汉语文化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审议通过,由国际汉语文化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政策变化之处,以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附:复试名单



华东师范大学国际汉语文化学院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