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汉语文化学院关于2020-2021学年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9浏览次数:1659

       根据学校关于2020-2021年度奖学金评选工作的要求,现启动我院2020-2021学年本科生各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奖学金项目介绍

奖项名称

金额

(元/人)

名额

是否可兼得

说明

国家奖学金

8000

3

中国籍学生、具有中国国籍的港澳台学生。可参考《关于印发<华东师范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华师学〔2021〕12 号)。

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

6

经过困难生认定,成绩优秀,综合排名年级前50%。可参考《华东师范大学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中《华东师范大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

上海市奖学金

8000

12018级

可参考《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市奖学金评审办法》。

优秀学生奖学金

特等5000

2018级1

2019级1

2020级1

中国籍学生、港澳台学生,其它要求可参考《华东师范大学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

一等3500

20183

20193

20203

二等2000

20186

20196

20206

三等1000

201812

201911

202011

本科生创新型社会奖学金

不定

学校统筹

自行申报,学校统一评审

备注:

1、各项奖学金是否可以兼得,以本通知为准,同一学生同一学年内,一般不可兼得2项“是否可兼得”项目皆为“否”的奖学金。

2、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能和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重复获得,原则上也不与优秀学生奖学金兼得。

3、本科生创新型社会奖学金可与其他奖学金兼得。

4、“本科生创新型社会奖学金”是奖学金储备库,不是具体奖学金的名称,故院系学部书院的意见显示“同意申报”后只代表进入相关社会奖学金的评选储备库,不代表已经获得具体奖学金,以学校具体公示名单为准。没有入选具体奖学金的申请者,将留存一学年,在本学年中有后续的条件相近的社会奖学金时,学校将在剩余申请者中进行评选。

 

 二、申请条件推选办法

   1、具体各项奖学金的评审规定见《国际汉语文化学院2020-2021学年本科生奖学金评审细则》。

   2、申请各类奖学金时必须已经按学校规定完成缴费义务且正常注册并取得学籍(学费未缴,但已经申请绿色通道或已经办理生源地、校园地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受限,但学生应在贷款发放后或在12月底完成缴费)。

 3、根据《华东师范大学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评选条件规定:“除体育保健班学生外,未达到体锻标准或《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的学生,不具有申请资格。” 

 

 三、评选流程

   1、学生网上申请(9月24日截止)

拟申请的学生登录学生工作信息系统(http://www.xsgzb.ecnu.edu.cn/)进行申请。点击左上角“首页”菜单弹出的“学生信息系统”,登陆后在“奖助浏览”中,选择要申请的奖学金名称后,点击“前往申请”按钮填写相应信息之后保存提交即可。(如忘记密码,可以请辅导员老师进行密码初始化。)

奖学金获得是建立在学生本人申请的基础上,网上申请填报后务必确认申请理由等信息已经保存完整,因网络问题没有网络申请成功的,务必在9月24日前告知院系辅导员,否则一律视为放弃。因为学生本人没有申请而产生遗漏情况,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转专业学生申请时,应选择2020-2021学年就读的年级和实体院系学部书院。

  2、学院评审、网上审批、提交纸质材料(10月19日截止)

   (1)网上审批

  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评选细则及分配名额组织奖学金评审工作,并将获奖学生名单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完成网上审批。

  (2)国家奖学金及国家励志奖学金纸质材料提交

  学生应在系统中打印出来《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或《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签字提交院系。评审结束后,各单位应在1019日前,将《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或《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提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其它奖学金如有提交纸质材料要求的,按相应奖学金要求的时间提交。

  3、报送材料要求

奖项名称

所需材料

备注

国家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一式三份)

严格遵照附件中的模板要求进行填报,并在系统中打印纸质表格。

上海市奖学金

1、《上海市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电子版)

1、请参考《上海市奖学金申请表》模板,填写《上海市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中的相关字段。

2、《上海市奖学金申请表》(纸质一式三份)各单位无需自行打印,请推荐学生及时添加王老师微信:DLWang0521,以便告知后续操作。

3、电子版发送至:

dlwang@admin.ecnu.edu.cn

 

 4、学校复审及公示

    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各单位网上审批的名单进行复审并网上公示。

 
附件:
国际汉语文化学院2020-2021学年本科生奖学金评审细则.docx

 

                                    国际汉语文化学院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