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国际汉语文化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工作办法(学术型学科)

发布时间:2023-11-28浏览次数:2285

一、工作原则

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具有跨学科研究潜力,能够综合应用知识,创造性解决问题的复合型人才。

二、组织管理

我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并设立报考资格审核小组、专业资格审核小组和综合考核小组负责各项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报考条件

符合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上的报考条件,专业基础好,科研能力强,具有学术研究潜力。

报考的学科领域内两名副教授(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专业职称人员的推荐意见(由推荐专家通过博士生报考系统在线填写、提交)。

本院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四、招生学科、意向导师

见华东师范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目录;考生在报考阶段填写的导师为“意向导师”,实际录取受计划数、导师限招数等限制,采用导师推荐与双向选择,最终选定拟录取导师。

五、申请程序

1. 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1298:30-122516:00,考生应按照“华东师范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华东师范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办法”,完成网上报名。

2. 报名系统提交材料

考生提交的材料至少包括以下部分:

1)有效居民身份证;应届毕业硕士生还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非应届毕业硕士生若无其中任一证书,请用空白A4纸替代,写明“未获得硕士毕业/学位证书”并本人签名;应届毕业硕士生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代替并在报告空白处写明“代替毕业证书”并本人签名)。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毕业)证书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或毕业者,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证明,注明预计获得硕士学位或毕业的时间。

3)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书(详细说明研究问题、研究方法,不少于5000字)。

4)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须提交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民教处或高教处签约的“考生登记表”;报考其他专项计划,根据学校相关公告执行。 

5)硕士课程成绩单(往届生可在考生人事档案保管单位或硕士就读学校的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盖章)。

6)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开题报告、论文摘要和目录、论文初稿等)。

7)已有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

8)英语水平成绩证明。

9)个人简历:含个人基本信息、学习工作履历、科研成果列表、获奖情况、从事报考学科领域的主要成果和特色自我评述。(不少于800字)

所有的材料按报考办法的要求作成PDF文件(内容应清晰可见),并按照“报名号-姓名-材料名”命名,上传到博士报名系统中。

3. 寄送材料

考生须在2023年12月25日前通过顺丰快递将报考材料寄送国际汉语文化学院,寄送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华东师范大学国际汉语文化学院研究生秘书 陈老师收 电话:021 62233100。

六、考核程序

考核程序主要包括报考资格审核、专业资格审核、综合考核审核三个部分,审核结果可在我校报名系统中查询。

(一)报考资格审核

报考资格审核小组依据报考条件,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报考资格审核约在2024年1月完成。

(二)专业资格审核

1. 专业资格审核时间

专业资格审核时间在2024年3月底前完成。

2. 专业资格审核标准

专业资格审核由专业资格审核小组负责。审核时按学科统一进行,专业资格满分100分,遴选项目与标准如下:

1)硕士专业学习成效(最高10分);

2)英语成绩(最高10分);

3)已取得的与专业相关领域的科研成果(最高40分);

4)科研、创新潜力(最高分40分)。

3. 综合考核名单确定

专业资格审核总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总分按照报考学科进行排序,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考生名单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考核将在综合考核前进行。考核内容为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等多个方面,特别包括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此项考核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但考核不通过者不予录取。

(四)综合考核

1. 综合考核由综合考核小组负责,在同一学科内执行统一的考核形式、内容、标准。从考生的外语水平(含专业外语)、专业基础、科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实践能力、科研水平、创新能力、学术素养等)等方面进行考核,对考生作出综合评价。

2. 综合考核成绩最终归并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测评三门科目。

考核成绩=外国语成绩+专业基础成绩+综合测评成绩,每门科目的满分为100分,考核成绩的总分满分为300分。综合考核总成绩低于180分,或单科(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测评三科之一)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3.  录取时按照学科录取,即在同一学科内按照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

       4.  综合考核面试全程录音、录像。

       5.  综合考核约在2024年4月底前完成,具体时间、地点及考核形式以邮件通知。

       6.  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按照学科招生,考生在报考阶段填写的导师为“意向导师”,实际录取受计划数、导师限招数等限制,采用导师推荐与双向选择,最终选定拟录取导师。

七、公示录取

拟录取名单经院系招生工作小组审核、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未被录取者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综合考核成绩。

学校录取大致时间:2024年5月14日前完成拟录取,6月11日前完成政审、调档等录取后续事项。

八、联系和监督投诉方式

咨询联系:

陈老师,电话:021-62233100,邮箱:jychen@hanyu.ecnu.edu.cn

 

监督投诉联系:

国际汉语文化学院联系电话021-62232941。

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1-54344721,电子信箱:yjszs@admin.ecnu.edu.cn 院长信箱dean@yjsy.ec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