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团委下发的《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华东师范大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集体的通知》和学校《关于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集体的评选办法》的相关要求和规定,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华东师范大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集体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推选和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
1、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校纪校规,具有良好道德品质,勇于奋斗、乐观向上,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遵守校纪校规。在校期间遵守学校疫情防控管理规定,无违章电器使用情况,无通报批评和处分记录。
3、学习勤奋,学风严谨,学业优良。本科优秀学生应从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中评选;研究生优秀学生评选时,曾获得校长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宝钢奖学金的学生优先评选。
4、热心社会公益活动,积极投身社会实践,乐于助人,有奉献精神。积极参与各类志愿者活动且表现突出者可优先评选。
5、积极参加创新创业活动,参与各类学科竞赛,表现突出者可优先评选。
6、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热爱运动,在校级及以上体育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者可优先评选。
(二)优秀学生干部
1、基本符合校优秀学生的各项评选条件。
2、积极参与集体活动,热心服务同学,富有奉献精神。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承担的各项学生工作成效显著,在集体中起到骨干作用,在同学中具有较强的影响力。
(三)先进集体
1、班级、团支部、年级、学生社团等具有一定组成人员、相对固定的组织形式、经常共同活动的集体可进行申报。
2、集体成员学习勤奋,学风优良,道德品质良好,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或集体活动,为提升校园风气风貌做出贡献。
3、集体成员团结友爱,互帮互助,奋发向上,集体在同类型组织中起到榜样和表率作用。
4、集体成员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热爱运动,全体成员基本达到《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5、经常开展富有教育意义、深受同学欢迎的各项集体活动。
6、集体中学生骨干以身作则,工作积极努力,成为同学中有威望的骨干力量。
7、集体成员一年中无违法违纪情况。
二、评选名额
根据学校团委下达到学院的名额,分配名额如下:
(一)优秀学生
年级 | 名额 |
2018级本科 | 5 |
2019级本科 | 5 |
2020级本科 | 5 |
2019级硕士研究生 | 7 |
2020级硕士研究生 | 7 |
博士研究生 | 2 |
(二)优秀学生干部
学院优秀学生干部名额为总计9人,各年级采取民主投票的方式,根据投票推选出候选人(一般根据票数多少)1人,候选人得票数应超过50%。投票结果只作为参考依据,最终推荐人选由学院评审委员会审核确定。学生会和研究生会需要先采取投票选出目标人选,然后参加所在年级投票,投票数超过50%方可成为候选人。
年级 | 名额 |
本科生 | 3 |
研究生 | 3 |
学生会 | 2 |
研究生会 | 1 |
(三)先进集体
经各单位党委、行政集体讨论与审核,确定推荐名单后上报校团委并提交书面材料。
(四)说明:
1.如果候选人不符合评审要求,名额在学院范围内统筹。
2.一名学生只能获得一个表彰项目推荐。
三、评选流程
1、提出申请(10月27日前)
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登陆学生信息系统,展开左侧“奖助信息”,点击“奖助浏览”进入列表界面,选择“华东师范大学优秀学生/华东师范大学优秀学生干部”,具体操作详见附件《学生操作手册》,填写相关信息保存并提交。
学生信息系统网址:https://xgxt.ecnu.edu.cn/#/login。
2、民主推选(10月31日前)
辅导员、班委、学生代表根据提出申请的情况对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进行提名,并在班级会议上经全班同学民主投票产生班级推荐名单。注:优秀学生干部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推荐人选参与班级民主推选,投票数超过50%则列入候选人名单。学院根据推荐名单综合评定,最终确定优秀学生干部9人。
3、院系审核
经单位党委、行政集体讨论与审核,确定推荐名单,所确定的推荐名单须在各单位公示不少于3天,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确认无异议后登录学工部网站学生信息管理系统网上完成院系审批。院系审批一般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审批,但经过副书记授权的团委书记也可以审批。具体操作详见附件《院系管理员操作手册》。
4、全校公示
校团委对各院系审批同意后的申请者进行审核并进行为期3天的面向全校的网上公示。
5、学校批准
经过公示无异议的申请者作为获奖候选人报校领导班子批准,经批准后的申请者为2019-2020学年优秀学生获奖者。
6、提交有关书面材料(11月3日前)
优秀学生:填写《华东师范大学优秀学生登记表》一式两份,并准备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材料要求内容真实,文字简练,字数在1000字左右,宋体小四号字体、25磅固定行距、A4纸统一打印,本人签字。申报登记表须用黑色水笔填写且表格中的基层意见栏须加盖各单位同级党委公章。
优秀学生干部:填写《华东师范大学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一式两份,并准备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材料要求内容真实,文字简练,字数在1000字左右,宋体小四号字体、25磅固定行距、A4纸统一打印,本人签字。申报登记表须用黑色水笔填写且表格中的基层意见栏须加盖各单位同级党委公章。
先进集体:填写《华东师范大学先进集体登记表》一式两份,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材料要求内容真实,文字简练,字数3000字左右,宋体小四号字体、25磅固定行距、A4纸统一打印,集体负责人签字。申报登记表须用黑色水笔填写且表格中的基层意见栏须加盖各单位同级党委公章。
四、材料报送方式
(一)纸质材料
各院系按照《汇总表》、《“优秀学生”登记表》、《“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先进集体”登记表》的顺序摆放材料,于2021年11月3日前交至校团委组织部。所有材料需照样张填写完整、盖章清晰;“优秀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需提交一式两份登记表,张贴彩色一寸照片;“先进集体”申报单位除申请表外还可提交补充材料。
(二)电子材料
各单位负责人将本单位《汇总表》、《“优秀学生”登记表》、《“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先进集体”登记表》汇总,以压缩文件的形式于2021年11月3日前发至邮箱:twzzb@mail.ecnu.edu.cn,压缩文件命名为“院系+优生优干、先进集体申报”。
五、时间节点
1、学生申请时间:2021年10月27日前
2、院系审批(报送纸质版申报材料)截止时间:2021年11月3日前
3、全校网上公示时间:2021年11月22日-24日
华东师范大学国际汉语文化学院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