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汉语文化学院
2020-2021学年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
(国家奖学金、社会类奖学金)
根据《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华东师范大学关于2020-2021年度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华东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对象
取得正式学籍且在规定的标准学制内注册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中国籍硕、博士研究生(学校有特别约定的按照相应规定)。
二、奖学金名额情况
1、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30000元,名额为1名;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20000元,名额为4。
2、华师出版智慧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000元,名额为2。
3、分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5000元,名额为1名。要求经过困难认定的优秀学生。
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研究生在读期间可以多次获得国家奖学金,但获奖成果不能重复申报使用。
三、基本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良,课程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
博士研究生奖学金获得者应有突出的科研成果,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⑴在本学科或本领域公开出版的具有较大影响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有SCI、EI、SSCI、CSSCI收录期刊上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⑵科研成果被证明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⑶获得发明专利或重要的实用新型专利;⑷参加国际、国内学术、科技、文化等竞赛活动,成绩优异。
硕士生奖学金获得者应有一定的科研成果,或在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学术竞赛、文化交流、公益服务等方面表现优秀。
说明:科研成果作者第一单位必须为华东师范大学(我校为第二、第三完成单位在SCIENCE、NATURE 及子系列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可不受此限制),署名原则上为第一作者。
研究生参评学年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则不具备申请当年研究生奖学金资格:
(1)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及校规校纪受到纪律处分者;
(2)参评学年任何一门必修课程考试有不及格者;
(3)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4)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5)学校当年的评审工作开始时已毕业的研究生。
四、评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同学递交申请材料。
(1)学生网上申请(9月24日截止)
1、学生网上申请(9月24日截止)
拟申请的学生登录学生工作信息系统(http://www.xsgzb.ecnu.edu.cn/)进行申请。点击左上角“首页”菜单弹出的“学生信息系统”,登陆后在“奖助浏览”中,选择要申请的奖学金名称后,点击“前往申请”按钮填写相应信息之后保存提交即可。(如忘记密码,可以请辅导员老师进行密码初始化。)
(2)请符合条件的同学填好以下表单:
国际汉语文化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表格
http://tyg7r5hf0ab1odt7.mikecrm.com/RmEKSN7
同时附上相关申报材料(发表论文、用稿通知、学术会议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等复印件)后,于9月28日前,纸质版交至辅导员处。
注意:⑴奖学金获得是建立在学生本人申请的基础上,网上申请填报后务必确认申请理由等信息已经保存完整,因网络问题没有网络申请成功的,务必在9月24日前告知院系辅导员,否则一律视为放弃。因为学生本人没有申请而产生遗漏情况,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注:学业奖学金无需在学工部网站申请。)因为学生本人没有申请而产生遗漏情况,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⑵申请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同学的证明材料仅限硕士阶段所得;申请博士研究生奖学金同学的证明材料仅限博士阶段所得。其他材料无效。
2、学院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具体时间待定)
A、博士生评选办法
博士生国家奖学金评审主要参考博士生在博士就读期间的科研成果。评审委员会主要根据学生学术成果成绩高低,并参考综合表现等确定各奖学金候选人名单。学术成果成绩计算方式为:
刊物类别 | 计算分值 | 说明 |
权威级刊物(中国社会科学、文学评论、文艺研究、中国语文、外国文学评论等) | 每篇60分 |
|
CSSCI来源类刊物 | 每篇30分 | |
CSSCI来源类集刊 | 每篇25分 | |
CSSCI来源类刊物扩展版 | 每篇20分 | |
CSSCI来源类集刊扩展版 | 每篇15分 |
说明:1、所发表刊物必须是第一作者,华东师范大学为第一单位。
2、所发表论文必须已经正式刊发,用稿通知不计入。
3、在校期间曾获得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的申报人,之前参评时申报过的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4、如学术成果评分出现一样情况的,将由评审委员会参考申请人的C刊用稿通知、普刊发表情况,主
导的科研项目决定获奖人选。
B、硕士生评选办法
评审委员会依据评定标准对全体申报同学的情况(匿名)进行无记名打分,根据打分情况进行综合排名。其中学生代表主要职责是全程参与并监督评审过程,但不参与评审打分。
说明:评选过程中特别优秀的候选人,同时可推荐申请年度研究生校长奖学金。
3、学院评选结果公示
评选结果面向全院师生公示5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将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4、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并公示。
五、其他要求
1、申报材料严格杜绝弄虚作假。
2、若申请人存在违反学术道德或者弄虚作假行为,则取消该生在校期间奖学金评审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六、国汉学院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
主 任:黄美旭
副主任:王志
成 员: 刘弘 王茜 祁峰 俞玮奇 罗萌 蒋冰冰 刘曈 杨擎 吴春燕 吴晓隆
徐艾妮 陈俊颖 孙辛昕 学生代表(非申报奖项同学)
秘 书:王佳宁 徐燕婷
华东师范大学国际汉语文化学院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