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汉语文化学院关于2023-2024学年本科生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根据校学生资助工作安排,现将2023-2024学年各项助学金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已通过我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全日制注册在籍在校的预本科生、研究生;
3、申请各类助学金时必须已经按学校规定完成缴费义务且正常注册并取得学籍(学费未缴,但已经申请绿色通道或已经办理生源地、校园地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受限,但学生应在贷款发放后或在12月底完成缴费);
4、符合各项助学金的其它相关具体参评要求。
二、本次可申请助学金项目
1、本科生国家助学金
(1)2023-2024学年预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划分为三个档次。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按特别困难第一档次、比较困难第二档次、一般困难第三档次,三个等级申请预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分配相应名额至各院系。学校将根据申请情况,国家拨款及学校经费确定资助标准,平均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3300元。
(2)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财科教〔2017〕21号)文件要求,符合申请条件的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纳入当地监测帮扶的脱贫户)、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纳入当地监测帮扶的一般农户)、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本年度遭遇重大自然灾害的,原则上应当划分为第一档次。
(3)学生在学制期限内,由于出国、疾病等原因办理保留学籍或休学等手续的,暂停对其发放预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待其恢复学籍后再行发放。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在校生不再享受预本科生国家助学金。
2、社会类助学金(面向23级本科生)
(1)具体包括:“华东师范大学王云基金”助学金(一等)1名、“华东师范大学王云基金”助学金(二等)1名。
(2)除此次集中评选所列助学金外,我校学生可能还会享有其他多项社会助学金,因资助项目申请范围或获助群体不具有普遍性且评选时间不统一,故此次集中评选并未全部列出,学校将分别另行组织评选,也请随时关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
各项助学金的具体评选范围及相关规定,请详见附件1。
三、工作流程
时间 | 内容 | 备注 |
10月15日前 | 学生 网上申请 | 拟申请的学生需自主登录党委学生(研究生)工作部、学生(研究生)工作处网站(http://www.xsgzb.ecnu.edu.cn/)进行申请。点击网站左上角“首页”菜单弹出的“学生信息系统”,登陆后在“奖助浏览”中,选择要申请的助学金名称后,点击“前往申请”按钮填写相应信息之后保存提交即可。 |
10月23日前 | 院系审批 提交纸质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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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1日前 |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公示 |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院系审批通过的各类助学金进行复核、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教育部或资助方审核。 |
四、相关政策法规
1、华东师范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
网址链接:https://zizhu.ecnu.edu.cn/qt_41912/list.htm
2、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助学金实施办法
网址链接:https://zizhu.ecnu.edu.cn/zxj/list.htm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