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东师范大学本专科优秀毕业生评选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和我校2020年度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特制订本方案。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评选对象:2020年毕业的应届中国本科生。
评选名额:上海市优秀毕业生3人,华东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4人。
二、评选条件
1. 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拥 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2. 遵纪守法、品德优秀,诚信意识较强和学术道德良好,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
3. 学习勤奋,成绩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在读期间至少获得过一次奖学金(包括宝钢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华东师范大学优秀学生特、一、二、三等奖学金)。同时,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在学期间综合成绩排名全年级前20%以内(参照学院推免工作综合成绩评定排序结果);2)在国家级以上的各类专业类竞赛、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类大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的荣誉;3)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工作干部,工作表现突出,个人获得校级及以上的相关表彰。
4. 具有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赴西部、边远、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等基层和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国际组织就业的毕业生,优先推荐评选。
三、申请及评选程序
1. 学生本人申请(2020年4月14日前)。拟申请的学生登录学生工作信息平台(http://www.xgb.ecnu.edu.cn)进行申请。同时,填写《国际汉语文化学院优秀毕业生申请表》。
2. 材料审核。拟申请的同学将《申请表》、评选材料复印件电子版交至辅导员。
3. 民主推选。由辅导员组织全体应届毕业生(中本)根据申请人陈述情况及平时表现,进行无记名投票,按票数高低产生民主推选排序名单。投票采取等额投票,投票率超过50%可进入答辩环节。
4. 院系评审及公示。学院根据学校要求成立优秀毕业生评审工作委员会。由评审工作委员会组织评审答辩并根据答辩情况产生候选人推荐名单。候选人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院系进行网上审批。
5. 公示无异议的候选人填写相关表格并上报学校。
四、评选说明
被评选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在毕业前如有下列情况者,即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的称号并回收相应荣誉证书:
1. 离校前出现违法、违纪行为、品行不端或在离校过程中有不文明行为者,或受刑事或行政处分者。
2. 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获得学位者。
3. 政治思想品德考评、毕业论文、教育(毕业)实习成绩在良以下者。
国际汉语文化学院
2020年4月
附一
国际汉语文化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委员会名单
组 长:张建民
副组长:叶军 刘承峰 丁安琪 王志
成 员:张建民 叶军 刘承峰 丁安琪 王志 张德劭
蒋冰冰 邵明珍 李小玲 文娟 罗萌 吴晓隆
刘瞳 吴春燕 陈俊颖 徐艾妮 徐燕婷 孙辛昕
学生代表
附二:
国际汉语文化学院2020届优秀毕业生申请表
(中国籍本科生)
学 号 |
| 姓 名 |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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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 民 族 |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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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
| 学 历 |
| 生源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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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专业绩点及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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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情况及未来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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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期间专业学习和科研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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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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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的奖励和荣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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